编者按:
和平年代,政法队伍是奉献最大、牺牲最多的队伍。深圳政法干警将自己平凡的岗位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最佳平台,立足本职、为民服务、勤勉敬业,他们有的在法庭上公正审判,有的奔走在扫黑除恶的一线,有的在公益诉讼领域守护绿水青山,有的坚守在高墙内始终司法为民,有的忙碌在社区守护一方平安 …… 集中展示了新时代政法队伍的浩然正气、蓬勃朝气、斗争锐气。在过去的五年里," 政法群英榜 " 专栏刊发报道了 177 位奋战在一线的深圳政法干警的先进事迹。
今年,深圳晚报联合深圳市委政法委将继续办好 " 政法群英榜 ",同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设 " 政法英模培树进行时 " 专栏,建立英模培树长效机制,进一步讲述深圳政法英模感人故事,唱响政法英模赞歌,激励引领广大政法干警忠诚履职、担当作为,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以优异成绩向建党 100 周年献礼。
▲栾媛
每个家事案件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常年积累的情感、金钱、利益等纠葛,容易引发极端事件。面对 " 剪不断理还乱 " 的家务事,栾媛始终保持着一颗敏感、热情、坚定的心,秉持 " 小家事有大关怀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理念,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用温情化解当事人的 " 心病 ",用法理为家庭 " 疗伤 ",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栾媛是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婚姻家事审判庭)副庭长、二级法官。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她却从家长里短的万象百态中,大胆设立家庭关系修复制度,以准确区分死亡婚姻和危机婚姻,并起草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罗湖法院家事改革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制度依据。因成绩突出,她荣立个人二等功 1 次、个人三等功 1 次、个人专项三等功 1 次,先后获评 " 罗湖区优秀共产党员 "" 罗湖区优秀团干 "" 深圳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 深圳法院系统英模 " 等荣誉称号。
注重调解技巧化解当事人 " 心病 "
" 家事无小事,事事牵人心,家事审判不仅解决案件问题,更要尽量减少和平复当事人因家事纠纷导致的心灵创伤,帮助当事人恢复审判背后的正常生活。" 栾媛常说家事纠纷看似简单,背后却牵扯着诸多纠葛,如果一判了之,往往不能真正解决当事人的问题,通过认真 " 倾听 " 才能找准纠纷产生的原因和 " 症结 ",寻找办案的突破口,有效提高案件的调撤率。
栾媛曾经审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双方的焦点是一套农村自建房,此前还因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在其他法院对簿公堂,并且进入执行程序,被告因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被列为失信人员。双方矛盾很激烈,在第一次庭审时,被告仅委托代理人出庭,自己并未到庭参加诉讼。
为了实现案结事了,调解是这个案子最好的办法。庭审结束后,栾媛法官让被告代理人把庭审的情况向被告转达,希望被告配合法院做调解工作。经过多次 " 背对背 "" 拉家常 " 的调解,双方并未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过程中,她发现双方的矛盾所在,认为还有调解的可能。
调解工作一波三折,双方来法院调解的当天,被告忽然反悔,不同意按照之前在电话中说好的调解方案。整整一个下午,栾媛当庭继续做调解工作,口水都说干了,从下午两点半一直到六点,双方还没有达成一致,调解又陷入僵局。栾媛有点灰心,决定当天不再调解了,等回到办公室冷静了一下,她又想这个案子花费了那么多精力进行调解,如果不一鼓作气,很可能功亏一篑。于是,她又返回审判庭,书记员说原、被告刚刚走。她赶紧追出去,在电梯口把原、被告叫了回来,继续苦口婆心地做工作。终于,双方达成调解,并且将另案涉及的抚养费问题一并处理。调解笔录签好的时候,她看了一下手表,已是晚上 7 点多了。
案件调解完,双方当事人也都舒了一口气,被告说:" 你们法院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法官都很接地气。" 这句话对栾媛的触动很大,她说:" 我们法官的每一个小小的举动,都可能影响社会公众对法治、法律、法院的信心和看法,我们可以通过每一个案件的审理把司法公正、温情传递到人心。"
发出全市首份家庭关系修复建议书
" 你们当初从相识、相爱到结婚,你们曾经不为别的,只为真诚的相爱,而营造一个家。那么离婚这件与成家立业同等重要的人生大事,需要你们慎重、慎重、再慎重;思考、思考、再思考 ……" 这是栾媛在一起离婚案中发出的全市首份《家庭关系修复建议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栾媛在法庭审理家事纠纷案件。
当事人是两个 85 后小夫妻,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丈夫失手打了妻子,女方一气之下带着孩子回到娘家,之后起诉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栾媛通过现场庭审情况,结合双方填写的《婚姻关系评估问卷》,认为当事人此前并未有实质性的矛盾,没有走到感情破裂的地步,考虑到双方还有一个不满两岁的孩子,特别是男方希望与女方沟通取得谅解,于是判决双方不予离婚,并安排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根据心理咨询师的专业建议,栾媛以婚姻关系修复建议书的方式指出双方婚姻症结所在,提出改进建议,即给了原告更充分的考虑时间,避免一时冲动,又给了被告挽回婚姻感情的机会,有利于矛盾化解和婚姻修复。
" 并不是所有案件都适合调解和好,帮助不适合在一起的夫妻化解干戈、理性分手,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栾媛提到曾办理的离婚纠纷案中,一名女子生完孩子后独自在老家抚养小孩,社会生活能力非常弱,刚回到深圳就得知丈夫起诉离婚,觉得自己多年辛苦付出竟换来如此结果,情绪很是激动,扬言要抱着孩子跳楼。栾媛耐心劝导当事人,通过心理疏导、沙盘游戏及读书会等活动,逐渐打开女方的心结,平静接受了离婚事实。
离婚判决生效后,女方给栾媛送来锦旗和感谢信,信中写道 " 我要加油,努力学习争取做个合格的好母亲,对孩子和自己都有益。" 虽然这段婚姻未能挽回,但从被告的言语可以看出她已放下心理包袱、解除心结的轻松与释然。栾媛多次回访女方家庭,邀其参加心理咨询活动,引导女方走出家庭阴霾,申请低保户资格。目前,女方成为罗湖区走访贫困家庭志愿者,子女也在罗湖法院的协助下进入学校享受义务教育。
离婚诉讼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家事纠纷的背后关系到一个家庭的悲欢离合,更关系到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如何在离婚案件中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也是家事案件的焦点之一。在涉抚养权的审判中,栾媛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有时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她发挥女性法官特有的柔情、细腻和严谨,走访孩子的学校和家庭,尽可能地了解孩子真实的生活情况。
▲栾媛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在询问孩子意见时,栾媛都选择在自己的办公室或者调解室与孩子单独交谈,为了减轻孩子的焦虑和畏惧情绪,每次都会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零食、玩具或书籍;在询问时也尤其注意语气、用词并引导其客观真实表达意愿。一次一个离婚案件庭审即将结束时,男方感动的边流泪边对栾媛说:" 法官,我非常感谢您,我的孩子告诉我,上次您去他学校问话的时候给了他一个温暖的拥抱!"
罗湖法院家事审判引入心理咨询和亲子关系评估制度后,栾媛更是以家事审判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家事审判工作的新方法,妥善处理抚养纠纷。在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中,栾媛经过庭审了解到双方文化程度、经济收入差异不大,男方的抚养条件略优于女方。可是孩子刚满三岁,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栾媛决定将调解、心理疏导以及亲子评估工作三管齐下。经过调解和心理疏导,双方都表示将正确处理好离婚后的关系,尽量减轻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
根据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父母双方对小孩未来的成长规划,结合亲子评估报告,栾媛判决孩子由女方抚养。一审判决后,双方均表示服判,一宗争执不休的抚养权纠纷终于圆满处理。
作为一名家事法官,栾媛没有惊天的伟业和显赫的功绩,但她始终不忘对公平正义的初心,牢记执法办案的使命。在日复一日的家长里短中,她抽丝剥茧探寻案件症结所在,在繁忙琐事的工作中感受法治建设蓬勃的生命力,用温度、力量、情怀守护着公平正义。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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