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28 号),我市将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按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 6% 执行),30 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 20% 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 返还;对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60% 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市人社局表示,我市通过采取后台数据共享比对方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分两批次,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12 月 31 日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单位采取免申请受理,按规定核查后在其门户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和返还金额。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即可获得稳岗返还相应资金。
同时,我市还放宽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并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 1 年以上。
市人社局还进一步整合事项、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实现失业保险待遇 " 免跑即领 "" 免证即办 "。经办机构要在现场显著位置公开办事指南,规范编制告知承诺书,方便办事群众查阅、索取。统一经办服务标准,打通经办数据共享渠道,推进同城通办。对大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指导其网上办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必要的上门办服务。上述政策受理期限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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