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07-26
深晚报道|电动自行车出新规,宝龙街道交安义工队担当新规宣传“小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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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骑电动自行车请戴好头盔,注意安全,8 月 1 日起将施行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请留意。" 连续数周,龙岗区宝龙街道交安义工队队员们身着亮色马甲,头戴志愿帽,手拿 " 交通文明劝导旗 ",在各路段针对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分发新规宣传手册、为电动自行车车尾贴上温馨反光贴,耐心讲解新规细节。

据了解,深圳市司法所已于今年 5 月发布《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 试行 ) 》,将于 8 月 1 日正式施行。该《规定》中明确:对未佩戴头盔驾驶或乘坐电动自行车罚 200 元;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的扣车且罚款 5000 元;禁止拼装、改造电动自行车。针对此项管理规定,宝龙街道统一部署,自 7 月 7 日起,该街道交安义工队在街道辖区范围内以 " 巡逻式 " 开展宣传工作,沿途播放 " 小喇叭 " 讲解新规细节,到各路段进行电动自行车规范上路劝导。据悉,宝龙街道交安义工队将针对此项新规进行一个月的针对性宣传。

该街道交安义工队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说道:" 我们在进行新规宣传和交通安全劝导工作中,发现有不少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市民,甚至有些车主载有孩童仍然没有戴上头盔。另外,还存在骑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以及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的情况,尤其是外卖、线上买菜等平台配送员进行配送时,车速较快等问题,这些问题在新规中都有明确的说明和惩罚措施。"

对此,宝龙街道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规施行,能有针对性的规范电动自行车上路。截至 7 月 25 日,宝龙街道交安义工队累计出动 119 人次,派发相关宣传手册 461 份,同时还针对车主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在车尾贴上了温馨反光贴,印有 " 骑电车,禁酒驾;守交规,戴头盔 " 字样,即是警示车主,也让车到之处新规提示到,让电动自行车车规范行驶深入人心。

深圳晚报记者 郑燕妹 通讯员 刘颖 陈振川 黄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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