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7 日,经市教育局批准,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公布了深圳市 2021 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二批招生录取标准。
据悉,深圳市今年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高、职高、中专、技工学校)的最低录取标准(分数线)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六科原始总分、单科等级、初二生物与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表现评价等级等条件划定。投档的原则是 " 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 "。
按中招工作安排,第二批学校于 7 月 27 日至 28 日录取,列为第三批招生的部、省属(含跨市)中职类学校于 8 月 20 日至 28 日由省招办组织录取。
今年中招继续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学校在本校内通过互联网进行阅档招生。考生可于 7 月 29 日通过 " 深圳招考网 "(http://zkb.sz.gov.cn/)免费查询第二批录取结果。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据悉,深圳市 2021 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二批录取标准,是在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 " 同分比较原则 " 录取优先者,比较顺序如下: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语、数、外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在招生范围中,A 类指具有深圳户籍的考生;C 类指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D 类指除 A、C 类考生外,符合参加统一划线录取条件的考生。
深圳晚报记者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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