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7 日,记者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兰州中院受理的甘肃第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永登锦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该案为全省首例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案件。
2018 年 9 月 , 兰州中院裁定受理了甘肃第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永登锦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经核查,永登锦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 156.81%,有近 300 家债权人,且以永登县当地的拆迁户、购房者居多。同时发现永登锦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有主要资产为其开发建设的位于永登县城的华悦综合商贸大厦。为妥善解决拆迁户的安置问题和购房人的住房需求,提高债权受偿比例,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根据股东申请,2020 年 4 月,兰州中院裁定对永登锦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由于参加会议人数众多,经报告市委政法委协调,在永登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配合下,永登锦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永登顺利召开。会议当日实到债权人 230 余名,到会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总额为 4 亿余元。会议就管理人执行职务、重整计划草案等 11 项事项进行现场投票表决,其中财产管理方案、重整计划草案(自救)等 9 项表决事项表决通过。
此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草案(自救)的通过预示着永登锦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将盘活,并促使所涉房屋符合交付条件,有利于妥善安置拆迁户,实现购房人的住房需求,最大限度地保障普通债权人的利益,保障民生,化解社会矛盾。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编辑丨孙悦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