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遵义市湄潭县一名三轮车司机酒后到加油站加油,在要求优惠 30 元被拒后,他与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并扰乱加油秩序。经交警部门检测,这名男子涉嫌醉驾,面临刑事处罚。
7 月 21 日,一辆三轮摩托车驶入湄潭县永兴镇农场加油站,司机张某下车加油时,要求工作人优惠 30 元。加油站工作人员告诉张某,目前加油站并无优惠活动,只能根据所加油量如实收费。
喝了酒的张某认为,加油站是在故意刁难自己,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还将车停在加油机旁,阻止其他车辆加油。随即,加油站工作人员报了警。
当地民警在处警过程中,发现张某有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即将其带至永兴交警中队接受调查。
经检测,张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 206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经过血液检测,确认张某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法律规定,张某将面临 6 个月以内拘役,吊销驾照,且 5 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的处罚。
贵阳晚报 +/ZAKER 贵阳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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