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根据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 6 号通告要求,市民政局于 7 月 28 日下发通知,明确疫情期间南京市市域范围内婚姻登记办理相关规定:
1、婚姻登记一律网上预约;
2、各婚姻登记处周一到周五正常办理,严控人员聚集;
3、婚姻登记需在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已申请离婚登记的,在离婚申请地办理离婚登记。
看到这里
很多市民定会提出相关疑问
民政君在此统一作答:
问题一
问
办理婚姻登记是否需要预约?在哪里可以预约婚姻登记??
答
需要。市民可以在 " 江苏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 "、" 南京民政 " 微信公众号、" 我的南京 " 手机 APP 按规定进行预约,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各区婚姻登记处。
问题二
问
" 跨区域 " 婚姻登记暂停后,已经预约过跨区婚姻登记的,到户籍所在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是否需要重新预约?
答
7 月 29 日前预约跨区婚姻登记的,可以凭预约短信至户籍所在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重新预约。
问题三
问
" 跨区域 " 婚姻登记暂停后,之前跨区域离婚申请的,需要回到户籍地婚姻登记部门重新办理申请吗?
答
不需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申请在哪里申请的,离婚登记仍然在哪里办理。
问题四
问
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处还提供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吗?
答
根据民政部对疫情防控的要求,全部暂停结婚登记颁证服务。
问题五
问
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处还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吗?
答
根据民政部对疫情防控的要求,全部暂停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心心相恋、时时美好
如果预约已滿,
为了安全和健康,
建议新人们理性选择日期,
错峰办理登记。
也可拨打本人户籍地区婚姻登记处电话,
咨询相关政策,
为登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缩短现场办理时间哦!
文章来源:社会事务处
来源:南京民政微信公众号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