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胡炳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东南府任〔2021〕63 号
州人民政府决定:
胡炳文同志任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黔东南州对口帮扶工作办公室)督查专员(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饶健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1 年 7 月 14 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吴苏屏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黔东南府任〔2021〕62 号
州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吴苏屏同志任黔东南州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建议杨洪宇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1 年 7 月 12 日
来源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编辑 柴潇蕾 / 统筹 杨秀福 / 签发 吴如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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