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严君臣)8 月 1 日,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发布一起疫情防控相关警情通报。通报内容显示,7 月 20 日,王某、顾某 ( 均为通州人 ) 从南京禄口机场乘坐航班前往张家界旅游,24 日从张家界乘坐航班到南通兴东机场,当日回到家中。7 月 21 日,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向社会发布通告,要求 7 月 6 日以来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的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在流行病学调查期间,王某、顾某系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的人员,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但在返通后均未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王某、顾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呼吁,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关键阶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的义务所在,所有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个人行程或健康状况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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