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总部企业迎来重大利好!8 月 2 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 2021 年度总部企业复查和奖励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 2021 年度总部企业奖励与补助申报工作,真金白银支持总部企业发展。
据介绍,总部企业指的是在深圳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业银行专营机构除外),对一定区域内的企业行使投资控股、运营决策、研究开发、集中销售、财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的总机构。
记者了解到,今年 6 月,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提到,7 月 1 日起,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可享受相应支持政策,最高可获 5000 万元奖励。
其中,连续 3 年纳入深圳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和形成地方财力保持正增长且连续 3 年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总部企业可以申请贡献奖,最高奖励 2000 万元;深圳无自有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首次在深圳购置总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设施和配套用房,以及政策性优惠用房)的,按购房房价的 10% 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0 万元。
总部企业申请贡献奖励有一定的门槛,企业应符合相关条件。比如,在深圳注册且持续经营 1 年(含)以上,上年度纳入深圳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 10 亿元且形成地方财力不低于 4000 万元等条件。
记者了解到,此次奖励与补助申报主要针对符合《实施办法》规定条件,已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申请,并经审核通过的企业。8 月 23 日前,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可进行申报。
此前,深圳市发改委曾发布《2020 年度总部企业拟奖励与补助名单》。《名单》显示,87 家深企拟获奖励或补助。其中,49 家企业拟获贡献奖励,最高奖励 2000 万元;37 家企业拟获租房补助,最高补助 150 万元;1 家企业拟获落户奖,奖励 1000 万元。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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