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
来返京口人员登记报备和相关举报
奖励机制的通告
镇京疫防指办〔2021〕12 号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近期全国多地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切实维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建立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返京口人员登记报备和相关举报奖励机制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
即日起 28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每日发布的名单随时调整)、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且还未实施任何健康管理的来返京口人员,应于本通告发布后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登记报备,并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好疫情防控和核酸检测等措施。对故意隐瞒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闭环管理
各街道(园区)要通过大数据推送和社区(村)自主摸排,依托 " 大数据 + 铁脚板 + 网格化 ",确保每条线索落地见人。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酒店宾馆等要加大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返京口人员的排查力度,按要求严格落实相关人员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形成信息和管理闭环。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塞责的将严肃追究问责。
三、举报有奖
1. 举报对象:中高风险地区来镇,且实际居住在京口辖区范围内的人员。
2. 举报方法:广大市民可通过热线电话向我区各街道(园区)举报,联系电话附后。
3. 举报人应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详细居住地址、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情况及本人联系方式。
4. 举报一经查实,每例奖励 3000 元。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奖励将在举报内容查实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
5.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6.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被举报人已按要求落实相关措施、正在管控中的;被举报人返镇时间已超过现行政策下隔离和居家监测时间的;举报人负有排查管控工作职责的;举报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被举报的行为已被发现或正在核查的;举报人采取盗窃、欺诈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取违规行为证据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祝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各街道(园区)疫情防控 24 小时联系电话:
象 山 街 道 89880879
谏 壁 街 道 80869911
健 康 路 街 道 85371671
大 市 口 街 道 85380181
正 东 路 街 道 80875289
四 牌 楼 街 道 80878022
京口经济开发区
86100177(9:00--17:30)
80872680(17:30-- 次日 9:00)
新民洲临港产业园 85573833
京口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办公室
2021 年 8 月 6 日
来源:京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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