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8-10
南京人社局:职工因“黄码”居家办公,企业应依法支付相应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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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 8 月 10 日上午,南京市举行第二十一场新闻发布会,通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南京市人社局一级调研员郁永春介绍居家隔离期间职工权益保障等相关情况。

职工因 " 黄码 " 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工作方式在家上班。不具备居家办公条件的,企业可与职工协商,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企业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应当事先告知职工,不得事后按已休年休假处理。职工在休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男方护理假等假期期间 " 黄码 ",按防疫要求居家隔离观察的,假期不因与居家隔离观察时间重合而顺延。

职工因 " 黄码 " 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企业安排职工居家办公的,应依法支付相应工资 ; 企业未安排职工居家办公的,或职工休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男方护理假等假期的,应当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职工因 " 红码 " 实行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期间有关假期、工资支付等问题,参照 " 黄码 " 职工处理。

郁永春还介绍了关于 " 绿码 " 职工因防疫措施需要涉及假期、工资支付等相关情况。" 绿码 " 职工因疫情防控要求,如实行小区、楼栋封闭封控等,实施隔离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参照 " 黄码 " 职工居家隔离观察的居家办公、统筹使用假期等工作与假期安排情形,由企业依法支付相应工资。

职工因公出差在外地期间,因疫情防控要求实施隔离观察的,企业应当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本单位相关薪酬规章制度依法支付工资。

职工请事假或休假在外地,因疫情防控要求实施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支付,依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例如在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等假期内,企业应当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事假、休假期满,确因防控隔离措施要求,无法正常返岗工作的,参照 " 黄码 " 职工居家隔离观察的居家办公、统筹使用假期等工作与假期安排情形,依法支付工资。

现代快报 +/ZAKER 南京记者 鹿伟 安莹 徐红艳 徐苏宁 / 文 施向辉 /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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