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2 日,锡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巡查时发现,羊尖某药店销售医用口罩未明码标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的规定。锡山区市场监管局发出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200 元。
锡山区市场监管局提醒:疫情期间,将加大对防疫物资、农贸市场价格检查巡查力度,请广大经营单位遵守价格相关法律规定,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禁止哄抬物价,对价格违法行为将从快从严查处。消费者如遇到价格问题,可拨打 12315 进行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
来源:锡山市场监督管理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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