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8 月 13 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区摸查校外培训机构,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并对校外培训机构已售出的学科类假日课程予以清理整顿。
不新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通知》要求,全市各区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而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需要重新审核登记,各区要积极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向非学科类转型发展并做好相应审批指引和办证服务。对于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需严格按要求进行审批,发放办学许可证,确保证照齐全。8 月 17 日前,各区需摸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全面摸查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学科类和外语类校外培训机构,并将结果报送市教育局。
另外,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已出售的学科类假日课程应退费
《通知》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学生(含家长)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课程、课时包;已经销售的,坚决予以清理整顿。各区教育局要做好收退费引导和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和督促停课机构组织好退费工作,优化退费流程,保证渠道畅通,可积极引导家长转为合规时段课程。对于学生家长不愿意退费的,按照《通知》提出的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家长和学生进行营销轰炸。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投放广告
《通知》进一步要求各区加强培训广告管控,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同时,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各区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坚持公益属性,依规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探索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 " 退费难 "" 卷钱跑路 " 等问题发生。
《通知》执行期间,各区要充分考虑 " 双减 " 工作启动后对培训机构运营、学生假期生活带来的影响,妥善处置涉校外培训的舆情、信访投诉及各类矛盾问题。对确实存在困难的给予关心帮助,引导其积极转型。
见习记者邓善雯 通讯员穗教宣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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