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兰州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落实自然灾害分级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办法》明确了我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管理原则和使用范围,对灾害应急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性生活救助、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安排、申请和拨付做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还要求各县区都要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
《办法》还要求各区县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对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吕晟君
编辑丨安周霜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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