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8-17
回收手机卡再高价卖给不法分子,男子被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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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回收手机卡再卖掉,一张卡就能轻轻松松赚一百多元的差价。是不是很心动?但倒卖手机卡有可能是在为不法分子提供作案工具,成为诈骗的帮凶。近日,南京秦淮法院宣判一起刑事案件,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 1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 万元。

事情要从被害人的报案说起。" 警官,我遇到了诈骗。"" 具体情况讲一下?" 被害人说:" 我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自称是某购物平台售后客服,说我前段时间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要双倍退款给我。我加了对方的 QQ 号码为好友,对方发给我链接,告诉我操作流程,我按照对方指示一串操作后,3 万多元就没了。"

办案民警根据报案线索顺藤摸瓜,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尽管李某一开始百般辩解,但后来在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原来,在这起诈骗案件中,骗子拨打电话需要的手机号码,就是李某提供的。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李某在网上发布兼职广告,声称自己直播、购物、游戏账号刷人气需要手机卡,办理一张手机卡就可以拿到 100 余元的佣金。这吸引一些网友到运营商的门店,用本人身份证实名办理手机卡,随后李某以一张 100 多元的价格买入,再以一张 200 多元的高价卖给不法分子,从中赚取差价。有网友向李某反映自己出售的手机卡显示涉嫌诈骗,已被封停,但李某置之不理,继续倒卖。还有部分网友在尝到挣钱的甜头后,为了获取更多的佣金,积极发展他人办卡,成为李某的下线,向他供卡。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为他人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应予惩处。

承办法官表示,当前,网络诈骗犯罪仍居高位,手机卡是犯罪分子实施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工具。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往往绕过实名制监管要求,非法收购他人的手机卡来实施网络诈骗,黑灰产业链由此产生。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没有参与到直接犯罪中,因而不会触犯法律。然而,倒卖手机卡无疑是 " 助纣为虐 ",间接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承办法官提醒,切勿为了蝇头小利出售、出租、出借自己的手机卡。一定要注重保护个人身份信息安全,既防止个人信用受损,也能避免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不法分子的 " 帮凶 "。在寻找 " 兼职 " 工作时,保持头脑清醒、学会明辨是非。如遇他人在群中发布收购手机卡的广告,及时报警。依据现有规定,实施诈骗的行为人尚未到案,可以依法先行追究已到案的关联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所以千万不要以为倒卖手机卡是小事,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有可能先于诈骗分子被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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