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7 日,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法务官试点工作部署会,并举行首批社区矫正法务官(以下简称 " 法务官 ")聘任仪式, 3 名 " 法务官 " 受聘持证上岗,这标志着深圳市在全国率先拉开 " 社区矫正法务官制度 " 工作的序幕,下一步福田区 10 个街道司法所都将配备 " 法务官 ",深圳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从此注入新的力量和新的元素。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年来,深圳社区矫正对象增加了近 50%,且数量一直保持上升趋势,截至至目前,深圳社区矫正对象超过 4000 人。
面对不断攀升的社矫人数和监管压力,深圳社区矫正工作面临专职队伍不足、专业力量薄弱、法律风险点多等一系列问题。基于此,深圳市、区社区矫正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探索 " 社区矫正法务官制度 ",经过反复研究论证,确定福田区司法局试点聘任一批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组建一支素质高、专业性强的 " 法务官 " 队伍,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 社区矫正法务官制度 " 为 " 法务官 " 设置了 " 硬 " 门槛,要求 " 法务官 " 拥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备相应资格。 " 法务官 " 既是 " 合规官 " 又是 " 风控官 ",将承担起法律文书审查、执法合规审核、执法行为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社矫对象教育训诫等工作职责。司法所及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的法律文书,社矫对象请销假、训诫,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都需 " 法务官 " 前置审查并签署意见,从而构筑法律风险防控 " 防火墙 ",建立起执法、管理、教育 " 三位一体 " 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打造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圳品牌和特色。
福田区司法局局长蔡晓认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关乎社区矫正对象能否顺利融入社会,关乎能否预防和减少犯罪从而共建和谐社区。而 " 法务官 " 的引进,将有效缓解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人员薄弱、专业知识不足、规范程度不高等现实困境,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福田区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多元化、法治化水平。他希望 " 法务官 " 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能,担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和责任,为打造社区矫正工作 " 福田模式 " 作出贡献。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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