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1-08-20
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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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20 日从国家网信办获悉,国家网信办、公安部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自 10 月 1 日起施行。规定倡导,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坚持 " 车内处理 "" 默认不收集 "" 精度范围适用 "" 脱敏处理 " 等原则,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规定明确,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规定强调,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要求,不得超出出境安全评估结论违规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并在年度报告中补充报告相关情况。据介绍,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汽车数据处理者,有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编辑丨安周霜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来源丨新华社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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