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日前,深圳市一物业分公司负责人让未持消防控制室操作资格证的两名工作人员在工业区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上岗,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10 日。
据了解,8 月 6 日,深圳消防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深圳市南山区天安工业区罗某、曾某未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资格证上岗。经调查发现为深圳市多禾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负责人张某指使未持证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上岗,已构成指示他人冒险作业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 年)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张某做出行政拘留 10 日处罚。
深圳消防提醒,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而且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 年)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而根据该法第六十四条,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 通讯员 深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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