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 2021-08-23
电动车违规充电酿火灾,车主被拘房东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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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租住在中山市东凤镇的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只因他违规停放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

8 月 8 日上午 10 时 45 分,东凤镇专职消防中队接到报警,安乐村一出租屋发生火灾,中队立即赶到现场扑救,消防员在村微型消防站的配合下,及时将火扑灭,并疏散出 11 名租客,现场烧毁电动自行车一台和出租屋内部分墙壁,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火灾原因为租客徐某在出租屋一楼疏散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车并进行充电,期间电池发生故障自燃,导致蔓延成灾。

虽然因处置及时,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但该出租屋管理人李某和车主徐某也要为此付出代价。其中,屋主李某没有落实对徐某进行信息登记和出租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租客徐某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出租屋一楼疏散通道内充电,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目前,属地派出所已依法对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同时,东凤消防救援大队将依法对屋主李某作出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出租屋房东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无论作为房东还是租客,都要注意消防安全,如果出现过失造成火灾,双方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采写:新快报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何嘉锐 冯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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