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常态化组织党员进社区共驻共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进一步丰富新时代文明实践内容,加强和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弘扬 "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 的志愿服务精神,有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见实见效。
《规定》指出,要巩固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 主题教育成果,有效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实践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组织党员进社区开展共驻共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规定》制定了市院机关 " 党员进社区共驻共建 " 十二个方面工作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根本。以 " 三传 "" 五倡 " 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增强机关党员干部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意识。各党支部要定期和社区党组织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各党支部要支持配合社区党组织,主动与社区党组织对接。各党支部要宣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社区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 " 四个意识 ",坚定 " 四个自信 ",做到 " 两个维护 "。各党支部要围绕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各党支部要适时对社区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孤寡老人、困难群众等开展入户走访。共同推动社区文化建设蓬勃发展。各党支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发展方向。要注重 " 传政策 "" 传思想 "" 传文化 ",提升群众文化素养。要注重 " 倡新风 "" 倡文明 "" 倡环保 "" 倡互助 "" 倡爱心 ",大力普及文明行为规范。《规定》指出,进社区共驻共建是一项长期性任务,各党支部每年要积极主动联系社区党组织,按照责任分工主动承担并开展好相关工作。
《规定》要求,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各党支部对 " 党员进社区共驻共建 " 实践活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全力以赴抓好推进落实。开展 " 党员进社区共驻共建 " 实践活动要力戒不担当、不作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深入谋划、迅速推进、以扎实的作风确保实践活动有力有序推进。
兰州日报社全媒记者 张烁
实习生 成小俊
责任编辑丨石雨涵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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