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25 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广州市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读规划,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广州空港委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旭透露,该委组织编制的《广州市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下称《规划》),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将于近日印发实施。
《规划》提到,要打造大枢纽,构建 "5+10+N" 物流枢纽布局体系,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如何支持 "5+10+N" 物流枢纽体系建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姜莉从规划衔接、物流枢纽用地保障等方面进行解答。
在规划衔接方面,姜莉提到,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该局已将 "5+10+N" 物流枢纽体系同步纳入正在组织编制的《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使广州通过铁路、水运、航空和公路货运通道串联,形成陆海空大联运格局。
同时,做好三方面的物流用地保障。首先,重点保障一批重大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用地。" 十四五 " 期间,落实好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广州铁路枢纽新建广州白云站(棠溪站)、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工程项目(大田集装箱)等重大项目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由国家、省、市多层级保障建设用地指标,统筹推进项目用地审批工作。
其次,强化现代物流发展用地保障。对物流枢纽集聚发展范围内的物流设施项目,优先纳入全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供应计划。对物流仓储用地,鼓励通过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地。支持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甲级仓储、智能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提高物流项目用地强度,新建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 2.0。
此外,优化优质项目用地供给。根据目前广州物流用地政策,凡在广州落地的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上市公司、投资符合广州产业导向且投资额超过 10 亿元的产业项目;或在市物流枢纽规划布局的物流枢纽产业园引入投资额 10 亿元以上的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产业项目,可采用 50 年出让年期,参照项目所在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设定出让起始价。
采写:新快报记者陈慕媛
摄影:新快报记者毕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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