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8-25
南京一法官变身主播云开课,以讲故事的方式诠释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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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8 月 23 日晚上 7 点半,一位和蔼可亲的阿姨走进网络直播间,以案说法,就疫情防控背景下未成年人保护与心理调适问题给家长和孩子们支招,她就是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王萍法官。8 月 25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1 个小时的课程共吸引 1.4 万名家长、中小学生及网友在线观看。

讲述真实案例背后的法律知识

" 小丽在小区散步的时候,看到邻居家的狗在小区里溜达,就跑去逗狗,结果被狗咬伤,为此支付了数千元的医疗费。小丽的父母因为照顾小丽也被扣了一部分工资,她也因为受伤未能参加假期的舞蹈培训。小丽家长将邻居告上法庭。邻居没有看好自己的狗,造成小丽的伤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是小丽主动去逗狗,被狗咬伤,小丽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相应的监管保护责任,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邻居赔偿部分损失。" 王萍法官从法律层面对生活中的小事进行深入剖析,以讲故事的方式诠释具体案例,让学生和家长更好地理解其中的法律知识。

" 在此提醒同学们,不管是在小区还是在公园,或者在郊外观赏动物,都要保持合理的距离。对于陌生的动物,在不了解习性的情况下,不要去撩逗。在动物园里观赏动物,与动物接触,都要有家长的陪同、看护。不要擅自投喂动物,也不要伤害或者恐吓动物。" 评论区网友们纷纷留言—— " 涨知识了 "" 明白了学法、守法和用法的重要性 "。

如何预防网络犯罪侵害?疫情期间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如何调适?课上,王萍法官还围绕今年 6 月 1 日正式实施的未保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以及今年 1 月 1 日正式施行的《民法典》,结合家长和孩子们关心的热点问题,给网友们上了一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

在线互动,为网友们答疑解惑

" 未成年人用家长手机进行直播打赏的,家长能不能要回钱?" 互动环节,一名网友向王萍法官抛出问题。

" 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法律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部分未成年人在主播的诱导下,可能会进行盲目消费。有时候,他们会花费几千甚至几万元进行‘直播打赏’,这个行为显然与他们的年龄和智力水平不相适应。如果这些行为没有经过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直播平台因该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所获得的利益,依法应当予以返还。同时,《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还规定了监护人的职责,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若不积极履行监护责任,对未成年人‘直播打赏’负有监护过错的,依法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家长应保管好自己的手机、银行卡以及移动支付软件,不要随意地将相关账户和交易密码等信息告知孩子。若发现孩子有私自大额消费的情况,应当及时保留孩子操作设备进行充值、‘打赏’的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平台反馈或者提起民事诉讼,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王萍耐心解答道。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未成年人如何进行自我调适的问题,王萍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她说:" 首先要增强自己的自律意识和能力,妥善安排好居家隔离期间的学习生活。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还要管理好自己的不良情绪,多与父母进行沟通。体谅体贴父母,主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王萍说:" 这次线上直播课是一次有益的探索,我们希望通过这种形式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载体,拓宽法治宣讲受众覆盖面,让未成年人足不出户、随时随地接受法治教育,用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编织全方位、专业化的司法‘保护网’。"

(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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