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张梅娟 记者 王晓宇)连云港海州的林一怎么也想不到,平时和自己关系要好的同事吴青会偷配自己更衣室的钥匙,并偷拿自己家中的钥匙,还潜入自己家中偷走金首饰,更离谱的是,竟然还多次冒领了自己的工资。近日,吴青因犯盗窃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8 年 10 月上旬,在某超市工作的林一认识了新来的同事吴青,二人十分聊得来,相处融洽,林一还邀请吴青去其家中做客。时间飞逝,一转眼就是两年。
一天,吴青向林一借用电动车。因为电动车钥匙在更衣室里,林一就将自己更衣室的钥匙给吴青让她自己去取。吴青发现,林一的电动车钥匙还绑着其家里的钥匙。吴青突然蹦出一个念头,林一的家里会不会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呢?于是吴青去配了一把林一更衣室的钥匙。
次日,吴青用配好的钥匙打开林一的更衣柜,从中拿了她家里的钥匙去了她家里。因为之前去过,所以吴青也算熟门熟路,开了门直接进了林一的卧室,并看到一个没有上锁的密码箱。吴青从中找到金戒指和一条金项链,便拿着径直离开了。
本以为故事到此结束,然而贪婪的吴青并未停止。没过几天,林一在办公室电脑上查询工资,刚好在输入工资卡密码的时候被吴青看到了,吴青立马记了下来。根据超市规定,工作人员拿着自己的超市专用工资卡,输入密码后就可以领取工资。吴青对这点自然是知道的。于是第二天,吴青又潜入林一家里,找到了她的工资卡。第三天下午,吴青就拿着林一的工资卡来到公司财务室领取了林一的 2000 元工资,随后又采取相同的方式冒领了林一两次工资共 1000 余元,最后一次吴青还将林一的工资卡直接扔进了垃圾桶。
2020 年 12 月初,林一发现工资被盗,向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吴青盗窃的金首饰价值 3692 元。近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依法对吴青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办案检察官提醒: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诸如钥匙、密码等私有东西请务必妥善保管,不要轻易示以他人,以免被有心之人利用。(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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