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09-02
深晚报道 |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首日,深圳开出两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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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1 日,深圳市正式实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明确 18 个事项纳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包括违法占用公共场所这种违反城市容貌管理规定的行为,将行政执法权责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以有效破解基层 " 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 " 的治理难题。该项改革落地首日,深圳龙华区、坪山区各开出一张以 " 街道办事处 " 名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9 月 1 日,龙华区龙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员走进弓村六巷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发现街道环境整体干净整洁,路旁违规摆放着一堆袋装水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是附近居民擅自将袋装水泥堆放路旁。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经过排查,找到了堆放人程某进行询问,并在程某见证下对违法现场进行勘验、测量,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陈某改正违法占用公共场所行为,按照占地面积每平方米一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并通过移动终端线上流转执法文书功能,现场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是 "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权 " 下放后,全区首张以 " 街道办事处 " 名义作出的罚单,标志着龙华区各街道办事处正式承担起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未来,龙华将聚焦 "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 八字决,加快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力度和速度,构建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长效培训机制,打造 " 法律知识过硬、专业素质过高 " 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提升行政执法品质,确保各项下放事项 " 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在基层,为深圳打造 " 法治城市先行示范 " 提供龙华经验。

坪山区石井街道办事处是第一批行政执法 " 双系统 " 应用试点单位。当天,在执法过程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发现有人在车上抛洒垃圾,当场进行勘验、固定违法证据,通过移动终端线上流转文书,现场完成立案,开出了该区第一张以街道名义开展行政执法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据介绍,坪山区司法局联合区城管局提前谋划部署,对六个街道的执法改革进行专项指导,并组织了《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 " 双系统 " 培训,提升辖区街道综合执法的专业化、信息化、法治化水平。下一步,坪山区司法局将进一步保持工作干劲,加强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和指导,推动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为坪山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切实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司新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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