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考察时指出,要鼓励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合作社,探索更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路子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兰州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建强农民合作组织,加快发展精致农业,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如何使这一部署落地生根,笔者认为,要把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发展精致农业的基础和抓手。目前,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共有各类合作社 4856 家,成员 6.08 万人,带动农户 11.6 万户,但是仍存在着规模小、底子弱、带动能力差等问题,要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必须坚持强组织、建机制、育龙头、抓示范、优政策 " 五管齐下 ",共同发力,为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强组织,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
坚持在合作社成员中发展党员,成立党组织,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确保每个合作社有党支部或党小组,形成 " 党支部 + 合作社 + 农户 " 的发展模式。积极借鉴推广甘肃宕昌、环县、安定、甘州、舟曲等党建引领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引导村党组织成员通过出资入股、组织生产、服务提供等方式加入合作社,经依法选举后担任合作社理事长或理事。2021 年在全市 10% 的行政村主导产业合作社中成立党组织,实现 10% 的行政村主导产业由 " 党支部 + 合作社 + 农户 " 模式覆盖带动。到 2025 年底,实现每个村党组织领办创办 1 个以上经营良好、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的标准化农民专业示范合作社。充分发挥农业专家技术指导团队作用 , 开展科技人员一对一结对服务,实现一个科技人员服务一个行政村农民合作社。
建机制,健全利益联结机制
积极引导合作社联合发展,按照 " 能合则合、乡贤促合、抱团联合、多方混合 " 的原则,有效整合资金、人才、信息、科技、市场等生产要素,跨地区、跨领域发展合作社联合社,实现合股联营、抱团发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增强合作社带动农户发展能力。要引导从事同类特色产业的合作社抱团组建联合社,形成 " 特色产业 + 合作社 + 农户 "、" 种养 + 加工 + 销售 " 等有效发展模式,延长产业链,有效解决合作社农产品单一、加工能力弱、销售价格低、产业链条短等突出问题,提高市场竞争力。要采取 " 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合作社、合作社带农户 " 的方式,构建 " 市场 + 龙头企业 + 合作社 + 农户 " 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与其成员、周边农户特别是脱贫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鼓励农民合作社成员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通过入股分红等方式将小农户融入农业农村各类产业链 , 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
育龙头,加强合作社带头人培育
结合实施 " 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 " 和 "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按照 " 分类培训、重点指导 " 的办法,建立合作社人才培训基地,大规模开展合作社人才培训,重点对合作社理事长、财会人员和基层辅导员,广泛开展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种养殖技术等方面培训,进行政策法规方面的指导,提升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能力。要出台具体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技术人才、村 " 两委 " 干部、" 第一书记 "、驻村帮扶队员、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高校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和返乡、回乡、下乡人员积极领办、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县乡组织、农业农村、科技、教育等部门要分级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分期分批开展农民合作社骨干培训,每年累计培训合作社带头人 800 人次,到 2025 年实现将全市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训一遍的目标。持续加强县乡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每年培训合作社辅导员 100 人次以上。
抓典型,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根据全市 4856 家合作社的实际,实行 " 规范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清理整顿一批 ",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要依托兰州市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计划和产业集群打造,鼓励农民合作社壮大优势特色产业,特别是要鼓励合作社开拓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电商经营等业务。要提升规范化发展水平,对合作社的设立登记、章程制订、盈余分配、" 三会 " ( 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 制度等加强指导服务,加强合作社档案管理,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账簿,建立成员账户,规范会计核算。进一步开展 " 空壳社 " 专项清理,建立起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注销进出机制。要摸清农民合作社发展底数,重点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群众反映和举报存在问题以及在 " 双随机 " 抽查中发现异常情形的农民合作社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深入推进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每年创建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40 家以上,到 2025 年,培育规模 5000 万元以上大型农民合作社 20 个以上,全市运行较规范以上农民合作社达到 80% 以上。
优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加快制定配套的农业、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扶持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政策支持环境。加大统筹整合资金对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支持力度,市级财政每年至少安排 1000 万元,区县按照 1:1 进行预算安排,重点支持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按照 " 多干多补、大干大补 " 的原则,从发展规模、资金投入、生产效益、带动作用等方面确定补助标准。支持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创新开发适合合作社发展的担保产品,加大担保服务力度,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落实农民合作社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对农民合作社申请并获得农产品质量认证、品牌创建等给予适当奖励。支持农民合作社培育农业品牌,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商标注册,创建 " 甘味 " 品牌,强化品牌营销推介,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扶持农民合作社建设保鲜库等冷链物流体系,推进 " 农超对接 "" 农批对接 "" 农校对接 " 和 " 农社对接 " 等产销对接工作,拓展农民合作社农产品销售渠道。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电商平台,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 " 甘味 " 品牌产品与淘宝、京东等知名电商平台对接,促进农产品网上销售。
作者丨蒋伟传 (兰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
编辑 | 张亚君
责任编辑丨安周霜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来源 | 农民日报甘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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