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09-09
深晚报道 | 深圳无障碍法治建设主题沙龙举行 《无障碍FIS A+质量分级评价实施规则(试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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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指导下,由深圳市无障碍环境促进会(以下简称 " 促进会 ")主办的深圳无障碍法治建设主题沙龙暨《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施行及《无障碍 FIS A+ 质量分级评价实施规则(试行)》发布会在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13 楼多功能厅举行。

市人大常委、农工党深圳市委员会副主委王坚,市检察院、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社科院和社会组织等有关代表出席本次沙龙活动。活动特邀全国人大常委、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江苏开放大学无障碍研究中心教授周序洋,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教授马卉线上参会。沙龙由促进会秘书长杨金龙主持,深圳市残联及专门协会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沙龙活动合影。

会上,深圳市无障碍环境促进会会长余冠彬致欢迎辞,市残联创建无障碍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雷解读了《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促进会秘书长杨金龙介绍了《无障碍 A+ 质量分级评价实施规则》基本情况。各位专家和嘉宾围绕无障碍法治建设和评价工作依次交流发言,最后,由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做总结发言。

▲吕世明在线上讲话。

▲王坚发言。

▲余冠彬致辞。

据悉,《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是深圳无障碍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同时,今年也是国务院颁布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9 周年,国家 " 十四五 " 规划的开局之年。《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的发布和施行,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时,为了更好地落实《条例》有关规定,深圳市无障碍环境促进会组织编写了《无障碍 FIS A+ 质量分级评价实施规则(试行)》,这是促进会推动无障碍设施设备、信息交流、公共服务品质提升和质量评价的重大举措。

会上,吕世明高度肯定了《条例》的示范性和引领性意义,同时对促进会组织编写的《实施规则》给予充分认可和极高评价。吕世明表示,无障碍的评估评价要实现高质量、高规范、高水准,评估评价的方法要遵循严谨科学的态度;做好事前评估,勇做无障碍急先锋,绝不做无障碍的马后炮。进一步加强对评价评估人员的专业培训,保证做到实操性、专业性、细致性,从而全面提高无障碍人才队伍素质。正确对待并使用无障碍相关标准和规范的采信,借用市场化来推动无障碍事业的发展。

深圳晚报记者 武晓晨 通讯员 杨甜 曾令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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