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江苏省 " 十四五 " 医疗保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 " 规划 ")日前已经出炉。9 月 16 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规划进行解读。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这是江苏省社会保障制度自建立以来的第一部医疗保障领域专项规划,提出 7 个方面的主要目标、12 项重点任务。
明确 7 个方面主要目标,涉及医保制度、待遇、服务等
△发布会现场
江苏省医保局局长周英介绍," 十四五 " 医保规划框架分为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勾勒出 " 十四五 " 医疗保障发展的新图景。
关于发展目标,规划提出了 7 个方面的主要目标,分别是医保制度规范统一,医保待遇公平适度,医保管理精细高效,医保基金安全可靠,医保服务优质便捷,医保法治体系建立健全,医保信息化统一安全。
周英介绍,根据以上 7 个方面的主要目标,规划明确了 " 十四五 " 医保事业发展 12 项主要发展指标。这些指标聚焦医疗保障体系高质量发展内涵和人民群众在医保领域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如,明确提出到 " 十四五 " 期末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 85% 和 70% 左右,职工医保人数占参保人数的 45% 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窗口可办率达到 100%,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到 85% 左右和群众满意度达到 90% 以上等指标。
关键词:参保质量
将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
△" 十四五 " 主要指标与预期目标
紧扣 " 十四五 " 总体要求,结合江苏实际,规划提出 12 项重点任务、46 项举措。
据了解,截至 2020 年末,江苏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 7967 万人,参保率稳定在 98% 以上,全民医保目标基本实现,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动态全覆盖。到 2025 年,江苏基本医保、生育保险参保率将稳定在 99% 以上。
规划中提到,持续提升全民医保参保质量。巩固全民参保成果,优化提升参保结构,完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将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打通劳动年龄段居民参加职工医保转换路径,引导更多群众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做好跨统筹地区和跨制度参保的转移接续和待遇衔接,规范待遇享受等待期政策。
关键词:待遇保障
遇突发疫情,医保基金先预付、后结算
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制度。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公平统一,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建立覆盖全民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巩固提升生育保障水平,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其中还提到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医保基金先预付、后结算。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落实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医疗服务价格应急调整机制。建立医疗保障服务应急供给机制。统筹医疗保障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及时救治患者,江苏全面免除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第一时间预拨医保基金 33.9 亿元,确保所有患者都能得到及时救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制定实施 15 项医保公共服务事项 " 不见面 " 办理举措,全力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医保服务需要。执行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阶段性减半征收政策,为全省 102.7 万家单位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 149.39 亿元。
关键词: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将医保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
江苏 " 十四五 " 期间将大力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保本微利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将医保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建立健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优选、考核评估机制,突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设计、销售、赔付等关键环节监管。落实数据共享、产品设计、宣传推广、" 一站式 " 结算等支持举措,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建立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扩大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筹资、待遇政策,探索建立企业和职工共担筹资机制。规范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提高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共济能力。
构建社会力量多渠道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工会、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在减轻大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方面的作用。支持医疗互助有序发展。鼓励社会慈善捐赠,支持医药企业设立慈善医疗援助项目,扩大慈善救助覆盖面。建立健全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
关键词:药品耗材
省集中带量药品 100 个品种以上,高值医用耗材覆盖 30 个品类
据了解," 十四五 " 期间,江苏将深化药品、医用耗材招采制度改革,计划省集中带量药品 100 个品种以上,高值医用耗材覆盖 30 个品类。同时加强价格综合治理,健全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强化政策协同,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加强阳光采购制度建设,推进制度落地,实现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用耗材均在省平台阳光采购,做到应上尽上、应采尽采、公开议价、阳光交易。完善分类采购机制,推动阳光挂网采购、备案采购、集中带量采购系统集成改革。健全阳光议价采购运行机制,动态调整药品、医用耗材挂网价格。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药店参与阳光采购。发挥医保支付政策引导约束作用,将阳光采购情况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引导医疗机构网上议价、阳光交易。
关键词:公共服务
探索开展长三角门诊大病(特殊病)、门诊慢性病异地直接结算试点
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建设集成高效的服务网络,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建设 15 分钟医保服务圈。创新医保公共服务方式,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治理水平,满足不同年龄层次人群需求。
推进长三角医保公共服务便利共享。逐步统一长三角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长三角地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零星报销、自助备案等 " 一网通办 "。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在长三角率先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服务 " 医保一码通 "。探索开展长三角门诊大病(特殊病)、门诊慢性病异地直接结算试点,拓展异地结算服务范围。探索推进长三角区域药品、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建立健全严密有力的长三角异地医保费用联审互查机制,强化区域联合监管。推进实施长三角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逐步统一长三角地区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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