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明确提出," 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承接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健全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记者从前海管理局了解到,未来,前海合作区要在 " 扩区 " 后的 120 平方公里范围内,积极探索由更多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参与承接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
据了解,前海合作区成立 11 年来,积极探索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承接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积累了一些经验。深圳学习借鉴香港法定机构运作经验,按法定机构模式成立了内地第一家从事区域管理的法定机构——前海管理局,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方式,依法在合作区内履行相关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前海 " 扩区 " 后,更多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将参与承接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使更多原本由前海管理局、行政区政府从事的管理服务事项,通过授权、委托、代理、特许经营、招标等购买服务形式,由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承接。
近年来,在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招商引资等领域业务板块的履职上,前海管理局通过委托局属企业或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的方式,将土地一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园区管理服务、企业商务秘书服务、招商引资支持辅助、人才服务以及第三方评估评审、金融风险排查、安全生产第三方巡查、政策研究等职能从局机关剥离开来,交给市场化主体承担。这样既做到 " 养事不养人 ",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又利用市场竞争机制较好提升了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效率,高效推动前海合作区实现跨越式、超常规发展,使前海成为国内发展最快、效益最好的区域之一。
深圳晚报记者 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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