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无锡 2021-09-24
无证销售香烟,锡山区一网吧被立案调查!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近日,锡山区市场监管局东港分局联合区烟草局执法人员对东港镇某网吧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香烟却未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当日立案调查。

当事人无证销售香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 20% 以上 50% 以下的罚款。"

锡山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商家:烟草制品属国家统一制造、运输配送、持证方可销售的一类特殊商品,任何个人和商家在未取得卷烟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非法向社会经营销售卷烟,如果您有经营销售卷烟的意愿,在取得相关资质,具备一定销售基础的情况下,可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提供相关材料,按照程序申请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经审核批准获得卷烟零售许可证后方可依法依规进行卷烟零售业务。作为商家,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也要按照相关规定从正规合法的渠道购进卷烟进行销售。

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日常购买卷烟要到正规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商家购买,商家都会将带有卷烟零售许可证和监督人员及举报电话的公示牌悬挂在店内显著位置,消费者如在购买香烟时发现商家缺乏烟草专卖许可证,应当拨打 12345、12315 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锡山市场监督管理

相关标签

立案调查 零售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举报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