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10-11
深晚报道丨深汕特别合作区落实城乡建设用地212公顷,全力促进全区加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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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汕校区等项目)》(以下简称《使用方案》)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使用方案》涵盖产业、民生、基础设施等多个项目,落实城乡建设用地面积达 212.7374 公顷,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 " 深汕合作区 ")迄今为止单次最大面积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

随着深汕合作区产城并进、产城融合步伐不断加快,各领域项目落地需求逐渐加大。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统筹部署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深入贯彻规划先行理念,坚持强服务、高效率、重质量的工作原则,提前谋划建设用地布局,组织编制了《使用方案》,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修改调整,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规范用地手续、提高项目落地率。

《使用方案》涉及全区 4 镇 26 个村(社区),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耕地保有量指标不变化的前提下,通过使用预留规模,新增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212.7374 公顷,将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使用方案》落实城乡建设用地 50.5882 公顷用于打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地,为深汕合作区 " 平方公里级 " 智造平台提供用地支撑,进一步形成深汕合作区产业空间优势,支撑智造城快速发展,为深汕合作区打造深圳产业体系拓展、城市功能延伸的新型城区奠定坚实基础。

《使用方案》落实城乡建设用地 100.2218 公顷用于打造科教走廊,重点推进省级重点项目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汕校区、深汕高中园周边配套设施落地,进一步形成深汕合作区人才培养集聚区,提升高等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此外,还保障了气象、燃气、电力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墓、公园配套、市政道路等项目约 22 公顷用地需求,为基础设施建设加码提速。

《使用方案》落实城乡建设用地 39.4221 公顷用于统筹安排实物留用地与村民非商品住宅及配套用地,一方面逐步有序解决历史实物留用地选址落地问题,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切实保障村民合理的非商品住宅建设用地需求,规范建房行为,进一步确保乡村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在深汕合作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生效前,为保障近期重大产业、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通过预留规模使用,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促进项目落地。本次《使用方案》顺利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后续将按程序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深圳晚报记者 高向荣 通讯员 杨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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