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 " 主动添加微信,
寒暄后提出转账要求,
遇到这种情况可要小心。
近日,
宜兴法院审结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两兄弟在微信上
冒充领导加企业主为好友,
共计骗得 18 万元。
事情经过
潘某经营一家花店,受疫情影响生意不佳,无奈关门。没有收入来源,潘某与堂弟潘某某商量利用网络进行诈骗。两人一拍即合,在网上搜索各种诈骗案例,选中了 " 冒充领导 " 这一手段,开始修炼诈骗 " 秘籍 "。
2020 年 9 月,潘某兄弟大量搜索各地企业信息,选取其中注册资金较多的企业,将法定代表人姓名和手机号存档,同时将企业所在辖区政府领导的姓名和照片对应保存。接着,两人在网上购买多个微信账号,将微信头像、姓名设置为辖区领导,再去添加对应辖区企业老板的微信。
一番 " 私人订制 " 后,潘某兄弟顺利添加到了宜兴一企业主的微信。" 企业生意不错吧?有没有困难需要解决?" 潘某兄弟佯装某领导的口吻,细致关心企业发展情况,让企业主心存感激,信以为真。过了一段时间,这位假冒的 " 领导 " 便以亲戚公司需要资金周转,但个人账户不方便转账为由,需借用企业账户。为了进一步获取企业主的信任,潘某兄弟用图片编辑软件,伪造了 8 万元和 10 万元的转账记录发给对方。领导需要帮忙,还先行转账了,企业主丝毫没有怀疑,立即将 18 万元转到 " 领导 " 指定的账户。第二天,企业主查询到账户内并未收到钱,方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两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并取得谅解,均可从轻、从宽处罚。最终,两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来源:宜兴市人民法院 无锡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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