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近年来,国内不少连锁超市推出了 " 自助结账 " 模式。这种结账模式在节约商家经营成本并为顾客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贪图便宜心存侥幸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通过故意漏扫码、不扫码、扫码后又删除等方式带走商品,殊不知这已构成盗窃罪。10 月 15 日,南京江宁开发区检察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涉企检察白皮书》及 11 例涉企典型案例。
江宁开发区检察院分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迅介绍,自 2019 年 10 月履职以来,江宁开发区检察院依法妥善办理企业及经营者犯罪案件 64 件,办理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案件 107 件,在检察环节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260 余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江宁开发区检察院共受理涉企犯罪审查逮捕案件 63 件 100 人,受理涉企犯罪审查起诉案件 108 件 230 人。涉企犯罪案件占比为 10.58%,共涉及 12 类 24 个罪名。其中,企业财产被侵害犯罪案件数量占比较大,占涉企犯罪案件数的 74.71%。共依申请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 30 件,其中涉及企业的 26 件,占 86.67%。
在典型案例中,有这样一起盗窃案。2020 年 9 月 11 日至 29 日,张某某、刘某某先后四次前往某超市,采取自助结账时故意漏扫码的方式,盗窃多种商品,共计价值 4000 余元。其实他们俩经济条件良好,只因贪图小便宜、心存侥幸,才在短时间连续实施盗窃,直到被超市保安现场抓获。二人到案后悔恨万分,均表示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了超市损失。2020 年 11 月 13 日,开发区检察院对本案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某拘役 5 个月,缓刑 7 个月,罚金 3000 元;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某拘役 6 个月,罚金 2000 元。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超市的自助结账模式为消费者和经营者带来便利的同时,其中的监管漏洞和安全隐患也为不法行为人提供了可乘之机。针对这样的问题,开发区检察院向该超市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帮助超市完善管理漏洞。
承办检察官提醒,建议超市事前做好预防和警示工作,包括在自助结账区设置防盗警示标语、实现监控多角度覆盖、增派监管人员。事后及时复盘和证据留存。超市应当通过查看监控并分析盘亏,及时发现异常和可疑交易。在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时及时报警处理,配合司法机关提供办理案件需要的监控录像、购物发票、进货单据等相应证据。除此以外,还要对员工开展法律和合规培训。
据介绍,过去两年来,江宁开发区检察院始终以护航企业发展为初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使命,立足司法办案、强化法律监督,把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实际行动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编辑 李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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