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10-18
深晚报道|垃圾分类做得好可获资金补助,南山区垃圾分类激励申报在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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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做得好,可获得奖金。昨日,记者从南山区垃圾分类管理中心获悉,今年南山区垃圾分类激励申报正进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单位、小区、家庭、个人,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可在本月底前向街道办事处和各初审部门提出申请。

据介绍,按照《深圳市南山区垃圾分类激励工作实施细则》(简称《细则》),从去年起,南山区每年按 940.5 万元(其中,市财政给予 50% 经费补贴)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小区最高补助 30 万元," 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 " 给予补助资金 1000 元 / 人。南山区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单位、住宅区、家庭和个人给予激励,名额为单位 108 个、住宅区 80 个、家庭 570 个、个人 115 个。

▲前海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倡导活动

为方便申报,让申报者了解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结果公示等信息,今年,南山区还制作了 " 南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申报指引 ",利用公众号、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单位申请条件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社会组织、农贸 ( 批 ) 市场和超市,认定为 " 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 "

个人申请条件为: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个人,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志愿者、教师以及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其他人员 , 认定为 " 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 ",需具备以下条件:

( 一 ) 督导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工作,全年督导时间不少于 200 小时 ( 以街道办事处审核作为依据 ) ;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 , 认真开展现场督导,表现突出。

(二 ) 志愿者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全年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 200 小时 ( 以志愿者管理系统记录或街道办事处审核作为依据 ) ;主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带动身边家庭或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 ) 教师所在学校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推动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表现突出。

( 四 ) 其他人员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训、管理等相关工作不少于 2 年,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主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带动身边家庭或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小区申请条件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住宅区,认定为 " 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的激励对象。

家庭申请条件为: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家庭,认定为 " 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准确分类投放垃圾每年累计不少于 120 天 ( 以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的督导记录或智能投放设备的投放记录作为依据 ) 。

(二)家庭成员参与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现场督导、入户走访或宣传等活动 , 每户家庭每年累计不少于 6 次。

深圳晚记者 曾贤平 通讯员 张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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