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0 月 20 日晚,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通知称,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有关规定和会商情况,今年后期广东发生洪涝等灾害的风险明显降低,经报请省防总主要领导同意,决定于 10 月 21 日结束 2021 年汛期。
通知要求,转入非汛期后,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形势,严格落实各项防旱抗旱措施,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的防旱保供水工作。如遇特殊天气,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据该厅此前消息,广东于今年 4 月 15 日进入汛期。
采写 : 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 通讯员 粤应宣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