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ZAKER广州 2021-10-24
博士偷菜被抓,五次共计46.5元,还有“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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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中国检察网注意到这样一则案件:重庆一名博士多次在菜市场偷菜被抓。

据中国检察网官网显示,刘某某,生于 1983 年,重庆人,是一名博士,案发时处于无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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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五次偷走番茄、丝瓜等蔬菜

2020 年 10 月,刘某某五次到达翁某某的摊位偷走番茄、丝瓜等蔬菜。

1、2020 年 10 月 7 日 22 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番茄 1 个、芹菜 2 根、藕 1 根。

2、2020 年 10 月 14 日 23 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丝瓜 2 根、菠菜 1 把。

3、2020 年 10 月 17 日 23 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番茄 1 个、芹菜 2 根、小葱 1 把。

4、2020 年 10 月 25 日 23 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莴笋 3 根。

5、2020 年 10 月 26 日 23 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红皮萝卜 8 根、生姜 1 块。

被盗价格蔬菜总计 46.5 元

2020 年 10 月 29 日 10 时许,刘某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被盗价格蔬菜总计 46.5 元。案发后刘某某已赔偿摊主翁某某人民币 500 元,并取得其谅解。

重庆市北碚区检察院认为,鉴于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其谅解,犯罪情节轻微,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决定对其不起诉。

此前曾多次因犯盗窃罪被处罚

据了解,刘某某此前曾多次因犯盗窃罪被处罚。

2015 年 8 月 19 日,他曾因犯盗窃罪,被重庆市北碚区法院判处罚金 2000 元。

2019 年 5 月 30 日,又因盗窃被北碚警方行政拘留 15 天。

2020 年 10 月 30 日,他涉嫌盗窃罪,再次被北碚警方刑拘,同年 11 月 2 日被取保候审。

2021 年 6 月 2 日,北碚警方以刘某某涉嫌犯盗窃罪,向北碚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来源:澎湃新闻记者 高亮、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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