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增加感染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兰州公安交警部门于 10 月 27 日起暂停道路交通违法窗口办理业务。 市民群众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gs.122.gov.cn)或 " 交管 12123" 手机 APP 办理违法处理业务及其他交管业务。
因交通违法处理不及时导致车辆逾期未检验的,公安交警部门不予处罚。
道路交通违法窗口办理业务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时予以公布,请关注兰州公安、兰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随时掌握最新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如有疑问,请拨打 0931-8127086 进行咨询。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编辑丨周言文
责任编辑丨石雨涵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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