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 日,《新华每日电讯》刊发《贵州铜仁:优化巡察机构干部配置》,报道了铜仁市出台《铜仁市党委巡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职管理办法(试行)》。截至目前,碧江区、万山区、玉屏自治县、松桃自治县、石阡县、德江县对 19 名巡察机构领导干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干部全部为 "80 后 "。全文如下:
" 到巡察机构任职,既是鼓励和信任,更是挑战和磨炼,我将倍加珍惜,用实际行动推动玉屏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巡察办主任龚利平,最近从县医疗保障局 " 一把手 " 岗位调至县巡察办负责人岗位后,有了这样的认识。
今年 9 月,铜仁市出台《铜仁市党委巡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职管理办法(试行)》。截至目前,碧江区、万山区、玉屏自治县、松桃自治县、石阡县、德江县对 19 名巡察机构领导干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干部全部为 "80 后 "。
随着巡察工作纵深发展,巡察机构领导干部履职经历不够丰富、专业结构不合理、文化程度不够高、老龄化趋势明显、激励和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日益显现。提升综合素质、练就过硬本领,成了巡察机构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铜仁市出台的办法充分发挥巡察办作为党委工作部门的职能定位,要求市、县党委巡察办主任同时担任同级纪委常委,不分管巡察以外的其他工作;符合条件的,经法定程序,选举担任市、县党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更好地发挥巡察监督作用,确保巡察机构领导干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
此外,办法要求巡察机构领导干部必须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能力;区(县)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和正科长级巡察专员提名考察人选征求市级巡察办意见时,要说明提名理由、人选特征、履职能力、档案联审、廉洁自律情况和考察人选有关情况等,严肃任前谈话、任职谈话,严格政治标尺、业务标准、进入程序;各级党委加强人员管理,无特殊原因,不得抽调、借用巡察机构领导干部到非巡视巡察岗位工作。
办法抓住 " 关键少数 ",通过领导推动、指导联动、示范带动,管方向、管系统、管质量、管协同,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示范带动格局,实现市县两级一体落实责任、一体组织实施、一体建设队伍、一体成果运用 " 四个一体 ",为各区(县)党委和组织部门选优配强巡察干部提供遵循。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编辑 段筠 / 编审 柴潇蕾 / 签发 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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