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沉迷赌博致负债累累,偶然发现公司漏洞后,利用职务之便,联合他人屡次偷运公司煤炭 2000 余吨。
近日,由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盛等 4 人职务侵占案一审宣判,法院分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 4 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六个月,各并处罚金 3 万元至 5000 元。
贪图小利终害己
偶然瞥见
管理员账号及密码
Part 1
辉盛码头是一家提供堆放煤炭场地的公司,经营煤炭生意的公司交租金将煤炭堆在码头销售,煤炭会统一经码头的磅秤过磅。实际上,过磅就是码头提供的一项服务。
煤炭堆场如果没有磅秤的话,
客户公司销售煤炭的时候就没法计量。
赵盛是该公司雇的过磅员,主要负责车辆运输、转驳、下船、过磅等工作。
码头的地磅系统
2017 年 10 月,赵盛因赌博欠款 180 多万元,家人帮他还了 100 万元,剩下的 80 多万元,赵盛就四处借钱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偿还,但由于借钱利息过高,其资金周转开始出现问题。
2019 年 5 月的一天,公司的地磅系统出现异常,在维修过程中,赵盛偶然看到了地磅系统的管理员账号和密码,他知道管理员账号与一般账号不同,具备很多权限,于是他悄悄记了下来。
" 我也有称重系统账号,但是不能修改和删除数据。" 赵盛交代说,在得知了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后,他想到可以利用管理员的权限删除称重数据,再悄悄把码头上的煤炭运出,做到不留一丝痕迹。
辉盛码头在当地算是规模较大的公司,管理机制相对健全完善,想要从码头毫无痕迹地转移煤炭,需要时机。
2019 年 7 月以前,码头装货全流程需要调度员、司磅员分工完成,7 月以后,公司的刷卡系统移到了地磅室,一整套流程直接由司磅员一人完成。此时,赵盛等待的时机似乎已经来临。
寻找 " 合伙人 "
里应外合偷运煤炭
Part 2
嗅到 " 商机 " 后,赵盛开始寻找 " 合伙人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市场部每天会将提货订单交给调度部门,调度将提货订单拍照通过微信发给门卫,门卫根据订单上的信息放货车进入码头拉货。也就是说,不经过预先登记的车辆没办法进入码头。
据赵盛交代,他认识不少煤炭贸易公司的人,王强就是其中之一。王强所在的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主营煤炭贸易、船舶运输等业务,王强负责其中的发货环节,只要公司有订单,他便会从辉盛码头购进煤炭再转卖给客户。
自以为是的小聪明
2019 年 7 月的一天,赵盛打电话约王强在一家饭店碰面。
" 我有管理员账号,可以删除过磅记录,而且码头出货我一人就可完成,我们要不要搞点煤炭出来?"
赵盛一提出自己的想法,
王强就明白了其中的 " 玄机 "。
二人一拍即合,由赵盛负责搞定磅秤,王强负责把偷运出来的煤炭卖出去,获利二人平分。
7 月 24 日是赵盛当班,依计划,王强的公司会有货车来装煤,其中包含预先设定偷运煤炭的两辆空车。按照工作流程,车辆进入码头后先在司磅员处领取提货公司的磁卡,司磅员在磁卡中输入车牌号码等信息,刷卡后给空车称重。
就在这批车辆进入后,赵盛给其中两辆车发了空白的磁卡。
" 空白的磁卡里不输入信息,自然过磅以后也刷不出信息,那就只能走手动系统了。" 赵盛交代,为了规范作业流程,全程信息留痕,公司采用 ERP 自动操作系统,货车司机拿到磁卡后,一共要刷 4 次卡,分别是在货车进场、空车称重、满车称重、货车出场时,4 次刷卡记录都会自动在 ERP 系统里显示,这样,货车进场、出场时间和装载煤炭的重量就清清楚楚了。
为了避开数据自动上传而留下 " 作案 " 痕迹,赵盛采取手动过磅代替默认的自动过磅,这样数据便不会上传系统。然后他手动输入过磅信息,按照正常流程开具过磅单、出门单给驾驶员,驾驶员拿着这些凭证就可以顺利将货车开出公司。随后,赵盛再用管理员权限手动进入地磅系统删除刚刚输入的过磅信息。至此,一场分工合作的 " 偷煤之旅 " 告一段落。
涉案车辆装载完货物后驶出码头
精准指控
追赃挽损助力民企
Part 3
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发现有一批煤炭装了满满 6 辆车,但是总重只有 94 吨,明显不符合常理,后通过查询 ERP 系统比对,发现系统里只有 4 辆车的称重记录。觉察到事有蹊跷,公司向公安机关报了警。17 日,赵盛归案并供述了犯罪事实,当日,王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邓立、钮兰、樊福等人相继落网。
经查,截至案发,赵盛、王强两人以上述方式偷运辉盛码头的各类精煤合计 1690 余吨,非法获利 90 余万元。赵盛联合邓立、钮兰、樊福采用相同手段偷运码头煤炭合计 360 余吨,非法获利 10 余万元。
2020 年 6 月 24 日,该案被移送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后,发现被害单位是一家民营企业,除依法审慎办案外,追赃挽损、弥补漏洞对企业来说十分重要。
承办检察官与犯罪嫌疑人
家属多次沟通,释法说理,
最终犯罪嫌疑人家属赔偿
企业全部损失,企业出具谅解书。
结合案件情况,该院对参与金额较少、参与程度较轻、没有获利的钮兰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8 月 30 日,该案在江阴市法院一审开庭。9 月 10 日,江阴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案结事未了,为了从源头上堵住隐患,防止相同情况再次发生,针对管理漏洞、风险源点,该院指派办案团队送法进企业,给企业 " 把脉问诊 ",帮助企业完善人员监管、系统跟踪、安全防范等方面漏洞 15 项。
来源:江阴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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