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开奥迪,但银行卡却无余款,名下也无不动产,原告万余元执行款遥遥无期,无奈只好申请强制执行。近日,江门市蓬江法院执行局用两天时间,高效执结了一宗合伙协议纠纷,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认可。
陈某与梁某原是朋友关系,在 2018 年合伙经营水果店,后因经营理念出现分歧,陈某提出散伙,梁某不同意。2019 年 8 月,陈某将梁某诉至蓬江法院,请求解除合伙关系以及返还合伙财产。经蓬江法院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确认解除合伙关系,梁某须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前向陈某返还合伙财产 13071.13 元。后来,梁某一直拒不返还合伙财产,2021 年 10 月 15 日,陈某无奈之下再次来到蓬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快执团队立即行动,排查梁某的财产状况,发现其名下银行账户既无余额也无不动产,却有辆奥迪牌小轿车。为防止梁某出卖上述车辆、转移财产,造成该案无财产可执行的窘境,承办团队立即出具查封裁定书,到车管所查封了上述车辆档案。
第二天,梁某出现在车管所。他在办理转让过户时发现,车辆已被蓬江法院查封,无奈之下只能联系承办团队要求履行涉案债务,将执行款和执行费汇入法院专户。核查案款到位后,快执团队联系申请人向蓬江法院提交收款账户和结案申请书,以及解除查封申请等。承办团队在该案执结到位后又立即出具解封裁定,解除了对上述车辆的查封,梁某顺利办理过户手续。
本次执行从收案到执结完毕仅用了两天时间,体现了快执的 " 速度 ",高效的执行效率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点赞。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红云 通讯员 王开丽 黄杏瑜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