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向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公开送达《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建议》,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据悉,2020 年 3 月,犯罪嫌疑人尹某与梁某商议将光明区某栋住宅已接通的燃气管道延长到厨房,黄某是光明燃气公司员工,向梁某介绍犯罪嫌疑人杨某进行施工。2020 年 6 月,该楼房共改造 112 户的燃气管道到厨房使用,造成极大安全隐患。
日前,光明区检察院在办理尹某、梁某破坏小产权公寓燃气设备案过程中,发现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尤其是在燃气管道的巡查、用气户内的安全检查、点火和收费管理等方面未全面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导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针对这些问题,光明区检察院按照能动司法的要求,不止步于就案办案,联合光明公安分局发出联合建议书。该院党组书记刘汉俊高度重视燃气安全问题,第一时间对燃气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履新第四天即进行燃气安全整改建议书的公开送达。这也是深圳检察机关首次联合公安机关发出建议书,反映出对燃气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之大,对人民群众用气安全守护决心之强。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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