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兰州市遭遇大范围降温天气,为确保广大群众采暖散煤供应稳定。近日,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民用散煤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全市疫情防控期间民用散煤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为强化对各级煤炭市场巡查监管,近日,市节能监察中心同各区县工信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一级煤炭市场煤炭来源情况和煤炭流通环节相关费用及利润进行了巡查监督,全面掌握一级市场、二级网点煤炭购销价格,监督煤炭经营单位将购销差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并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严查哄抬煤价、变相涨价、价格不合理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煤炭市场未发现哄抬煤价违法行为。
在此基础上,市节能监察中心出立工作专班,每天随机抽取约 10 家一级煤炭市场、二级销售网点,动态监测煤炭购销价格、购销差率,并提醒告诫煤炭经营户杜绝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通过现场联合检查及售价监测,目前全市民用散煤价格、购销差率与疫情前基本持平。
为落实民用散煤储备动态管理制度,市工信局积极协调指导各区县工信部门按照《兰州市民用散煤保供方案》要求,督促辖区内煤炭经营单位落实民用散煤储备底线标准,并每周向市节能监察中心上报储量,动态掌握了解全市民用散煤储备情况。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民用散煤储量约 3 万吨。其中,二级网点储煤约 2 万吨,一级市场储煤约 0.6 万吨,型煤生产企业储煤约 0.4 万吨,民用散煤储备充足,供应稳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昕 文 / 图
编辑丨周言文
责任编辑丨石雨涵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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