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胡某因家庭离异,亲情缺位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11 月 10 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胡某涉嫌盗窃罪案,召开一场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不公开听证会,现场对胡某父亲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要求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改变沟通方式,加强对孩子的管教。
今年 4 月至 6 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胡某单独或伙同他人在深圳市龙华街道三合华侨新村、龙华九区、罗屋围等地共实施 5 次盗窃行为。被抓获归案后,胡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认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胡某因殴打人又被处以行政拘留 15 日。
承办检察官在对未成年人胡某的社会调查及帮教过程中,得知胡某来自离异家庭,父亲作为监护人,因管教方式不合理,导致亲子关系紧张,缺乏沟通。而胡某受不良朋辈的影响较大,有盗窃、打架、沉迷网络、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习惯。
听证会上,7 名龙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证。除 1 名听证员建议对胡某起诉外,其他听证员均同意对胡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并深入剖析胡某犯罪的原因、家庭教育方式,源于得不到家庭成员的关心和关注、错误粗暴的教育方式和方法、不良的朋辈关系及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针对后续帮教措施,听证员建议胡某重返学校,远离不良朋辈关系,学习相关专业技能,同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体现自身价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更好地改过自新,重返社会。
随后,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对胡某父亲发出该院第一份《督促监护令》,要求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胡某的管教,及时预防并矫正胡某的不良行为,改变沟通方式,加强情感交流,配合检察机关、社区等共同做好教育挽救工作。监护人收到《督促监护令》后,表示将转变以往错误的教育方式,帮助孩子回归正途。
下一步,龙华区检察院将充分利用 " 不公开听证 + 督促监护令 " 的模式,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履行职能,通过家庭教育指导促进亲子关系,共同携手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达到预防犯罪、教育矫正的实际效果。
【普法小课堂】什么是 " 督促监护令 "?
" 督促监护令 " 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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