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无锡 2021-11-15
这智商干啥不行,90后小伙诈骗惯犯“三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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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

手机转账、网络付款等功能

逐渐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

成为大家资金流转的便捷之选。

近日,宜兴市一男子利用现金到账和撤销转账的 " 时间差 ",骗取他人钱财 11 万余元,被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申某是一名 90 后,平日里沉迷网络赌博。

为了获取赌本,他以送礼赊账为由,到副食店骗取香烟,于 2017 年 5 月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9 年 11 月,申某故伎重施,以办婚宴需要香烟的理由,再次到副食店骗取香烟,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20 年 10 月,出狱不久的申某,再次以过生日为由,邀请朋友至 KTV 唱歌。其间,申某谎称自己要用微信付款,但因单日微信取现已达限额,无法从银行卡转至微信,向朋友杨某微信借款 6000 元,承诺立即通过网银转账还款。杨某没有丝毫顾虑,非常爽快地答应了。收到微信转账后,申某立即将钱提现到自己的银行卡,再转账给杨某的银行卡,设置次日到账,并将转账截图发给杨某看,杨某信以为真。实际上,申某截图后,立即向银行申请了撤销转账,钱仍然在申某的银行账户上。

得手后,申某将钱用于网络赌博很快就输光了。自以为聪明的他重复上演该骗术,又骗取赵某等 3 人钱财 11 万余元,均用于赌博支出。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杨某等人发现自己并未真正收到还款后纷纷报警,申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理

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申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诈骗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来源:看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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