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南京 2021-11-16
快快评丨“洗脑式”加班标语,别把侵权美化为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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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天加白班,不瞌睡;晚上加晚班,睡不着。"" 大家加,才是真的加,加班真好 "…… 近日,浪潮集团的花式加班标语引发热议。11 月 15 日,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回应称,将前往浪潮调查此事。

" 抖机灵 " 不成,反倒翻车。浪潮的这波操作,够 " 浪 " 够 " 潮 "。

忽略员工感受,反将加班用戏谑的语言表达出来,扑面而来的,是满满的油腻和恶趣感,更是对员工权益的漠视。

不知文案的创作者如何想出这些 " 另类 " 辞藻的,亦或是,这本就是他们根植于心的独白?细思极恐。

明目张胆式挂海报,伤害的是企业文化,可引发企业形象闪崩。

企业文化的出发点,是让员工有认同感和归属感,企业获得更好地发展。在良性的企业文化里,这两者可以相辅相成;而 " 病态 " 的企业文化里,赤裸裸宣扬洗脑加班,只会让员工掉入 " 低效率 " 陷阱。那些 " 怒刷存在感 " 的摸鱼式加班、" 拖泥带水 " 的无效加班,无疑是对企业拼搏精神的消解。

宣扬 " 鸡血式 " 加班,触碰的员工的权益,更是钻法律的空子。记得不久前,某业界大佬,把 "996" 描绘成年轻人的福报,招致社会各界的痛批,可见公众对时下较流行的所谓 " 加班文化 " 的厌恶。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崇尚奋斗无可厚非,但不能成为用人单位无限制渲染 " 加班真好 " 的理由,更不能成为他们规避法定责任的挡箭牌。以法律为前提,以人为本,改进企业制度,对员工的劳动给予充分地 " 尊重 ",才能获得人才,留住人才,人尽其才。

粗暴渲染加班文化,不是一家企业该有的样子。对于偷奸耍滑,变相要求员工超时加班的,应向其划出法律 " 红线 "。

南京评论员 灵灵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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