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厅近日下发通知,全省将组织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
通知明确,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以县(市、区)为主要对象,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创建达标体系(试行)》为工作目标,突出政治标准和创建质量,严控数量,优中选优,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各地达到申报条件的县(市、区)可以申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创建按自愿申报、初步推荐、全面创建、省级评价、评估核实、公示命名等程序进行。首次公示命名将于 2022 年 5 月底前完成。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工作要求,确保自愿申报客观务实,考察推荐公正全面,工作成果扎实有效。要将解决未成年人的实际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的实际需要作为示范创建的重心和落脚点。要坚持深耕细作,不搞花架子,不打绣花拳,实实在在提升未成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编辑丨安周霜
责任编辑丨张亚君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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