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运营管理服务专业化、精准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优化港澳青年来深创新创业环境、拓展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空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印发了《关于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因地制宜地打造 10 家各具特色的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到 2023 年基本形成以前海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为龙头的 "1+10+N" 空间布局,促进深港澳青少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记者了解到,为规范基地授牌管理,市人社局将从基地运营主体、场地面积、港澳项目入驻、孵化能力、服务对接机制等方面明确基地建设标准。对于条件成熟的基地,认定为 " 深圳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牌匾落款为 " 深圳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专项小组 ";对未依程序申请授牌的创新创业载体,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一律不得对其授予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牌匾或称号。
同时,我市还将加大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资金支持——对授牌基地给予每个最高 50 万元的资金,用于基地建设、设备购置和运营投入;并对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的给予 10 万元奖励补助。对港澳青年个人,市人社局将实施创业启动资助——在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并入驻市级基地的港澳青年创业团队,按其获得赛事奖励给予 100% 项目落地配套资助;对获得香港青年发展基金、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企业支援计划、澳门青年创业援助计划资助并入驻市级基地的创业团队,给予每个 20 万元的落地配套资助。
在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我市还将完善配套制度。在基地内就业创业并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按规定享受各项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以及自主创业扶持政策;毕业 2 年内的港澳高校毕业生或 16-24 岁港澳青年参与就业见习计划,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此外,市人社局将推动基地积极引入港澳专业人士加入运营管理团队,打造港式澳式特色服务;并从交通、住房、实习、纳税、综合服务平台等多个方面进一步营造宜居宜业双创环境。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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