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5 日至 17 日,宝安区食品安全督导员培训在辖区 10 个街道开展,宝安区 283 名食品安全督导员参与了培训。本次培训,由宝安区食药安办主办,深圳晚报食安宣教中心承办。
据了解,2018 年 5 月发布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明确,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在社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督导员,协助专业化食品安全检查执法人员或者其他相关执法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参与法律知识和食品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培训。食品安全督导员可以从事巡查登记、现场快速检测、收集并报告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目前,宝安区所属 10 个街道皆已配备了专兼职食品安全督导员。本次培训,采取 " 送课上门 " 的形式开展,分 3 天共 6 场举行,由宝安区食药安办组织食品安全专家走进各街道现场开展培训。培训内容涉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督导员的权利和义务、餐饮业食品安全检查服务须知、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使用指南等多个食品安全相关课程。
培训课程上,食品安全专家结合食品安全法规条例、食品安全典型案例、食品安全数据、深圳食品安全工作举措及宝安区食品安全亮点工作等内容开讲,以循序渐进、寓教于乐且 " 接地气 " 的形式向辖区食品安全督导员传递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除了现场课程,本次培训还通过线上网课形式开展,相关课程内容也通过线上平台展示,学员在现场学习后也可在课余时间回看课程,巩固食品安全知识。
不少参与了培训的街道食品安全督导员表示,参与了培训后,学习了不少食品安全知识,未来将把学习到的知识应用于日常食品安全巡查工作中,身体力行为宝安食安工作添砖加瓦。
据悉,目前培训工作已结束,参与培训的学员全员参与了培训考核。考核通过后,将由宝安区食药安办核发食品安全督导员培训合格证书。
▲宝安区食品安全督导员培训课程展示
▲课程一: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课程二:食品安全督导员的权利和义务。
▲课程三:第三方餐饮业食品安全检查服务须知。
▲课程四: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使用指南。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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