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服务对象
因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变动,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参保职工。
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黔南州各级医保经办机构
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手续后,可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1. 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并发送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2. 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后, 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发送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3. 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向新参保地发出《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
4. 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人办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或提取手续。
四、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办材料
1.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五、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办结时限
在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后,20 个工作日内可办结完毕。
来源 黔南州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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