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崔达华 秦晓微 记者 严君臣)明知是毒品,却通过微信向他人购买大麻油和电子烟杆,自行制作 " 上头电子烟 ",利用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发布售卖。12 月 9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被告人黄某某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经江苏省启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一些不法商家出售一种 " 上头 " 新型电子烟,吸引一些追赶潮流的年轻人购买和吸食。今年 5 月,公安部等三家国家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 18 种物质列入 <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 的公告》,这种 " 上头 " 电子烟因含有被国家整类列管的合成大麻素成分,已被明确为一种新型毒品。
2021 年 7 月 20 日,启东市公安局立案侦查黄某某贩卖毒品案,后迅速查明黄某某通过微信购买大麻油和电子烟杆后,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将大麻油灌入电子烟杆,自行制作 " 上头电子烟 ",随后利用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发布售卖该 " 上头电子烟 " 的消息,并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以 200 至 300 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邮寄交易。公安机关缴获 " 上头电子烟 " 近 20 支。经鉴定,从查获的电子烟中检出 MDMB-4en-PINACA 和 ADB-BUTINACA 成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
启东市检察院以黄某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吸食此类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危害极大,吸食者往往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等反应,滥用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 该案的承办检察官介绍道,他提醒广大青年人应警惕此类 " 上头电子烟 ",远离毒品,保障自身健康安全;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普法宣传,严格电子烟市场监管,遏制此类新型毒品的蔓延趋势。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